一种和平共处的公民世界观。
共居主义提供了一个共享的公民层,允许深刻的信仰、怀疑和无信仰的多样性,而不会将国家变成形而上学的裁判者或道德统治的武器。
共居主义不是宗教,也不是政治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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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形成、改变或拒绝信仰,而不受胁迫。 这包括信仰、怀疑、改信或离开任何信仰的权利——不受恐吓或民事处罚。
中立的公共秩序
国家保持中立,绝不偏袒或惩罚任何宗教或世界观。 中立并不要求公民在公共生活中隐藏自己的信仰。
统一民法
一个对所有人平等约束的单一世俗法律框架,无论信仰如何。 任何平行法律体系都不得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任何信仰豁免都不得削弱他人的平等。
公共理性
政策必须通过任何人都能评估的理性和证据来证明。 任何人都可以从任何传统出发进行论证;公共机构必须以所有人都能评估的理由来证明具有约束力的规则的合理性。
共居主义不是宗教。它不对上帝、终极真理或宇宙目的作出任何正面或负面的声明。它存在的一个核心原因是:人类社会需要一个共享的公民层,使分歧变得安全。
这是一项公民承诺:你可以以自己的方式寻找意义,聚会、崇拜、怀疑或拒绝崇拜——不必担心别人的形而上学会成为你的公民命运。
每个人在公民生活中都具有固有的价值和平等的地位,无论其信仰、出身、地位、性别、性别认同、性取向、成年人之间自愿的关系结构、语言、文化或背景如何。
我们特意选择了“共居主义”这个名字。它的含义超越了共存。我们不仅仅是在远处容忍彼此—我们共同生活:在家庭中、在社区中、在跨越国界的社会中。共居主义是一种承诺,在不迫使任何良知背叛的条件下,共建这种共同的生活。